麗江女遊客遭毆打案一審開庭 民事訴訟已和解

07-15

央廣網麗江 7 月 14 日消息(記者周益帆)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雲南省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法院今天(14 日)公開開庭審理 " 女遊客被打 " 一案。2016 年 11 月,在雲南麗江旅遊的董女士,在一傢燒烤店被一群男子毆打,導致面部等多處受傷。董女士以 " 琳噠是我 " 的名字,將事情發至微博,引發社會關註。法院調解之後,董女士撤回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今天,法院針對古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請的公訴進行審理。

今天中午,記者撥通當事人董女士的電話,她說自己剛和參加庭審的代理人通完電話," 結果怎麼樣,應該是公平、公正的。我覺得麗江這邊應該也是很嚴謹地對待這個事情,不擔心。"

對於自己目前的恢復狀況,董女士說," 拋開後遺癥不說,因為之前的傷情,有人就說‘你看起來恢復得挺快。’但怎麼說,不是傷在自己身上,不知道痛處在哪裡。"

去年(2016 年)11 月,董女士和其他兩人在雲南麗江某燒烤店就餐時,被數名男子毆打,面部受傷明顯。今年 1 月,董女士發佈微博講述自己的遭遇。隨後,警方將此案由 " 治安行政案件 " 轉為 " 刑事案件 "。2 月 9 日,犯罪嫌疑人和榮松等 6 人被捕。2 月 18 日,麗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出具《傷情鑒定意見書》,傷情鑒定意見為:輕傷二級。3 月 9 日,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檢察院向古城區人民法院提請公訴。4 月,古城區人民法院收到被害人董某某的刑事附帶民事訴狀。

按照法院方面的通報,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董某某,與六名被告人自行達成和解並已實際履行。7 月 5 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董某某向本院申請撤回起訴。經審查,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法院裁定準許撤回。董女士說," 民事訴訟撤回,不是說和解瞭。法院正常的詞語應該叫‘民事調解’。他們說的什麼‘為錢和解’、‘提前和解’啊,這個事情我們一直在澄清。關於金額的方面,因為有限制,不得向外透露具體的賠償金額,這是協議內容。有人問我,‘你滿意這金額嗎?’對我的傷害不是用金錢來衡量的,何況沒有那個能力給我那麼多錢。法院給協調瞭四五個月瞭,拖瞭這麼久也拖到我山窮水盡的時候瞭,沒有其他的辦法、沒有其他的路可以走瞭。"

而由檢察院方面提起的刑事訴訟部分,今天上午 9 點開庭審理。

在傳被告人到庭後,古城區人民檢察院指控:本院認為,被告人和榮松、杜澄、曹二車龍補、吳原華、趙智、和凌波無事生非、起哄搗亂、無理取鬧、肆意挑釁並毆打、傷害他人,造成一人輕傷二級、二人輕微傷的嚴重後果,其行為觸犯瞭《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 " 尋釁滋事罪 " 追究其刑事責任。該案系共同故意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二十六條之規定,六名被告人均應該認定為主犯,按照其所參與組織、參加的犯罪予以處罰。

此外,被告人和榮松曾於 2016 年 7 月 23 日在楚雄州南華縣持刀將李某砍傷致其輕傷一級,其行為觸犯瞭《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應當以 " 故意傷害罪 " 追究刑事責任。

今天上午庭審主要進行瞭法庭調查,控辯雙方針對案發當天的情況,一一對六名被告人進行瞭訊問。隨後,公訴機關展示瞭部分證據。下午繼續開庭,進行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內容。目前,案件還在審理中。有關進展,中國之聲將繼續關註。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