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高利貸叫“信用卡最低還款”

03-19

本文系融 360 專欄作者 " 首財之道 " 原創作品,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融 360 官方立場,轉載請聯系作者授權。

今天還信用卡賬單時碰到一挺糟心的事兒,叫 " 最低還款 "。聽著還不錯,能緩解短期的還款壓力,但結果卻被銀行反 " 薅 " 瞭幾百的羊毛 ……

為瞭預防小夥伴們日後也遇上同樣的經歷,寫出來分享分享吧,省得以後再有人入坑被坑。

年初,我用信用卡在線上刷瞭幾萬塊的賬單。但因為當時錢都在理財平臺裡還沒到期,所以沒法提出來。於是,就用瞭最低還款,先還瞭 10%,剩下的想著等到平臺到期直接還(其實就是今天)。按照每日 0.05% 計息,也就多支付幾塊錢。於是,我就下意識選擇瞭最低還款,誰知道,昨天一看賬單,一下多瞭 300 塊的利息。

果然人生處處是套路,前車之鑒,後車之師,今天必須把這個 " 坑 " 好好描述下瞭!

這張信用卡每月 5 號是賬單日,15 號是還款日。在 5 號之前的消費,要在當月的 15 號還;5 號之後的消費,可以在下月 15 號還。

打個比方,假設小 A 在 2 月 6 日消費瞭 2 萬,這筆賬單會計入 3 月 5 日的賬單,3 月 15 日是還款日。如果選瞭最低還款,那當月隻還賬單的 10% 就行,也就是 2000 元。剩下的啥時候還清,就看自己手頭上的資金是否充足方便瞭。

看上去挺人性是吧?但我還是太年輕瞭,信用卡的最低還款還真跟某寶上的分期付不一樣!別想著還款利息是按 0.05% 算,根本不是!

關於最低還款的總利息,銀行是這樣算的:

20000 元 X0.05%X38 天(2 月 6 日 ~3 月 15 日)+(20000 元 -2000 元)X0.05%X1 天(3 月 16 日)=389 元利息費用。

解釋下這個公式。

小 A 不是刷瞭 2 萬麼,要是她能在 3 月 15 日還款日當天還清這 2 萬塊錢,那這算是在免息期還款,是不用支付任何利息的。

但因為還款日當天選擇瞭最低還款,隻還瞭賬單的 10%,那從還款日的第二天開始,銀行就要開始計息瞭,直到你還清賬單那天。

另外,最低還款是不能享受免息的!這意味著不止剩餘沒還賬單每天會產生 0.05% 的利息,連之前的免息期(2 月 6 日 ~3 月 15 日),也會變為非免息期,並產生的利息。

不大懂?這樣說吧,信用卡最低還款的利息構成總共有兩部分:

一是消費金額在非免息期產生的利息(也就是在消費當日到還款那天產生的利息),

即 20000×0.05%×38 天 =380 元

二是剩餘未還的金額在賬單還清之前產生的利息,

即(20000-20000×10%)×0.05%×1 天 =9 元

所以,就算當時我,啊不,是小 A 通過最低還款延遲 1 天還清瞭賬單,原本以為隻需要多付 9 元的利息,但結果卻付瞭 380+9=389 元。等於說 20000 元多借 1 天,就產生瞭 389 元的利息,這比 " 高利貸 " 還 ……

那有沒有相對劃算的還款辦法呢?

我琢磨瞭下。假設當初小 A 通過傢人、朋友,或者某些靠譜的借貸平臺,先借瞭 20000 元去還款,就算按照日利率 0.05% 來算的話,1 天也才 10 元,在 3 月 15 日還款日當天一次性全還清,是不是就少還瞭 380 塊錢?

你看,短期內周轉出現困難,通過借錢去還信用卡賬單,是不是劃算很多!

所以小財女建議大傢,對於信(坑)用(爹)卡(啊)賬單,有能力還清的情況下一定要在還款日那天還清!要是差點錢,可以先跟傢人朋友借點。實在不行,通過某些正規安全的借貸平臺暫時周轉下也行。當然這個前提一是平臺安全,二是逾期時間在 10 天以內,要是多過這個時間,再選擇借錢還錢就不劃算瞭。

信用卡是個好東西,銀行們通過信用卡的增值服務來賺點年費啥的,我們也能理解。但老是在暗地裡搞些收費套路,這我就不能忍瞭 ……

關於最低還款好多人可能還不知道。小財女就來溫馨提示下:請在下個月還款日之前好好保護自己的雙手,能別剁手就別剁瞭,畢竟剁完手的賬單還需要我們自己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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