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良志:C 羅不文身境界也比梅西高

03-26

中國足協管理整頓球員文身的消息出來之後,贊成和反對者都很多。反對者陣營中,有拿貝克漢姆和梅西佐證的,有用文身是個人行為粉飾的,還有的說文身與球員水平無關的,雲雲。

我個人的看法是:支持足協管理整頓職業球員過度文身,一些球員的文身就是容易讓人聯想到地痞流氓;球員參加職業聯賽不屬於個人行為,一旦有規定或者新規定出臺,就要遵守;職業聯賽具有公益性,球員屬於公眾人物,要做社會和青少年的榜樣(不是偶像,偶像和榜樣不同);不能說貝克漢姆和梅西身上的文身就是先進的,就值得學習,時刻準備獻血的 C 羅就沒有文身;管理整頓文身,不是因為水平的問題,而是健康足球文化的需求;過度的文身出現在熒屏上,肯定影響到瞭公眾。

文身這個東西,爭議很多。不同的國傢,對待文身的態度也不盡相同,所以沒有必要拿國外說事。過度的文身,出現在轉播的鏡頭中或者電視劇、電影裡,看著瘆人,甚至有些恐怖。在我們的文化環境裡,過度的文身,看上去就像是地痞流氓潑皮無賴。所以,從大眾傳播的平臺上管理好文身問題,是必要的。此前,廣電總局已經在演藝圈等率先實施瞭相關規定,對於嘻哈文化、文身、亞文化、喪文化是明令禁止的。因此,熒屏上幹凈瞭許多。

在看待管理整頓文身事宜的時候,站的角度和高度不同,就會有不同的結論。很多人不加思考就說為文身和水平無關,足協吃飽瞭撐的管文身的事情。實際上,足協管理整頓文身本身就沒有與水平掛鉤,而是打造健康足球文化和展示良好形象的需要。還有人上來就指責足協管理文身是為瞭轉移 0 比 6 慘敗給威爾士的壓力,問題是球員首發出場的時候就已經遮蓋瞭文身。

所以說,很多指摘或者指責的聲音毫無依據,甚至是腦子進水,所以足協有時候很冤枉。

很多人說文身是個人行為,是私事,足協無權幹涉。文身的確是個人行為,但是作為職業球員參加職業聯賽和各級國傢隊的比賽,都不是代表個人,代表的是一個集體,這些集體又是為整個職業聯賽服務的,所以,要為職業聯賽的文化建設做出貢獻,要尊重和遵守職業聯賽的公益屬性,要重視職業聯賽承載的社會功能。

這種情況下,你還強調文身是個人的私事,隻能換腦瞭。

那些拿貝克漢姆和梅西說事的,請問:貝克漢姆和梅西做的事情就是正確的嗎?我們就一定要效仿和貝克漢姆和梅西嗎?如果你有這樣的論斷,那為什麼不學習為瞭獻血而堅持不文身的 C 羅?相比之下,誰的境界更高,誰更加具有正能量?隻要是正常人,就有正確的判斷。

貝克漢姆做中超大使的時候,到中國參加活動,公開場合都是白色長袖衫加西服領帶,即使是酷暑,依然如此。他為何不展示自己的 51 處文身?有人會說,那是著裝要求。你看,你能夠接受對他們的著裝要求,為何不接受管理球員的文身?著裝也是個人的事情,為何非要管呢?

既然你強調文身是個人的私事,不要管,那麼光腳丫子和穿拖鞋也是個人的私事,有幾傢單位允許自己的員工光腳丫子和穿拖鞋上班或者出席公共活動?禁止光腳丫子和穿拖鞋的目的是什麼?

穿不穿衣服也是個人的私事,但是除瞭神經病和出於目的吸引眼球的個別人,有誰 " 光豬行動 " 地奔走在大街小巷招搖過市?為什麼不能?

在一個規則意識和信仰本就缺失的社會裡,弘揚正向的能量和文化是必要的。對於文身,那些強調球員是為瞭表達愛自己的傢人以及海誓山盟的,屬於主觀臆斷。表達愛的最好方式,是行動和不離不棄,而不是什麼符號和口頭的海枯石爛。

如果非要紀念,那才是真正的私事,沒有必要非得給公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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