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明確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標準 單個房間居住不超 8 人

03-05

現代快報訊 (記者 耿樸凡)群租房問題一直是社會關註的焦點。去年 9 月,現代快報記者探訪發現,新街口一套公寓有 28 個床位,一個房間住瞭 10 人。3 月 5 日,南京市政府辦公廳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外來務工人員居住管理的意見(試行)》(簡稱 " 意見 ")。其中,明確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標準,單個房間以居住不超過 8 人為宜,人均使用面積不低於 4 平方米。陽臺、貯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區域,不得用於出租居住。

△此前現代快報記者探訪,新街口一間群租房住瞭 10 人

對於外來務工人員來說,住房是一大難題。出於經濟考量,很多人會選擇群租房。但群租房也存在不少安全隱患,如人均居住面積小、違建亂造、消防設施不到位等。意見表示,要多渠道改善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條件,外來務工人員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職工宿舍或市場租賃住房解決居住問題。

在居住標準方面,意見明確,宿舍類住房應滿足《宿舍建築設計規范》的要求,單個房間以居住不超過 8 人為宜,人均使用面積不低於 4 平方米。使用成套住宅作為宿舍的,人均建築面積原則上不低於 15 平方米。按照要求設計為餐廳、廚房、衛生間、陽臺、過廳、過道、貯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非居住空間的區域,不得用於出租居住。

企業在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方面,會有哪些措施?根據意見,工程施工類企業應向施工現場的從業人員提供集體宿舍或者在工程項目地附近集中租賃房屋給其居住,提供的房源須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安全、衛生等標準。生產制造類企業可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按照集約用地原則,集中建設供外來務工人員居住的宿舍型或單元型住房。城區不具備建房條件的企業,可由企業幫助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租賃,或給予外來務工人員適當的租賃補貼由其自行租賃符合住宅安全、消防標準和基本衛生要求的住房。

不僅如此,意見還鼓勵企業在符合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前提下利用自用土地建設宿舍,或者對閑置廠房、倉庫、辦公等非住宅進行改建(改造)作為宿舍,滿足外來務工人員基本居住需求。同時,還將有計劃地向外來務工人員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根據需求在每年竣工分配的公共租賃住房中,拿出一定房源租賃給符合條件的企業用作員工宿舍。

(編輯 劉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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