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工委談“動物保護”:遺棄虐待動物是喪失公德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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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網 3 月 12 日電3 月 12 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邀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王勝明、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烏日圖、教科文衛委副主任委員吳恒、環資委委員呂彩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超英、副主任許安標就 " 人大立法工作 " 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香港衛視記者提問,中國在保護環境方面這一方面已經非常關註,但是在動物保護方面,還是以那些瀕危的野生動物保護法為主。近年來,虐待動物事件時有發生,但是隻能從道德層面去批判。人和動物和諧相處是一個國傢和一個社會充滿愛的表現,請問會不會考慮出臺相關的立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超英表示,從人與自然和諧的角度,我們野生動物保護法有非常好的規定,就是要保護野生動物的生存環境,並且這一次修改特別的加強瞭。這一方面的規定,在法律責任上、相關法律制度上都做瞭一些充實和完善。在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過程中,對於動物福利的問題也有主張要求。這些年以來,這方面的呼聲一直都很強烈。

王超英介紹,我們還有一部法律,叫做畜牧法。畜牧法裡頭對於農場動物的生存環境也做瞭相應的規定,也要求有關的飼養者對於動物的生存環境給予必要的關註,並且還要求制定相關的標準。現在社會上還有一部分法律調整不夠充分的地方,就是伴侶動物,所謂的寵物。據我所知,有一些地方也在探索。但在國傢層面,現在為止還處在研究和探討階段,還沒有形成最大的共識。可能一時半會還看不到實質性的進展,但是我想從人和動物和諧相處的角度,從社會公德的角度,每一個動物的飼養者都有愛護自己飼養動物的義務,也有這方面的責任。任何遺棄虐待動物的行為,都應當為社會所不齒,都應當被視為是喪失公德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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